永兴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公告
2020-10-21 16:31:35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曹向阳 |          浏览量:7931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10月21日讯】为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特在全县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编码登记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永兴县辖区范围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县使用的外省、市、县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对象:挖掘机、挖掘装载机、掘进机械、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夯实机械、振动机械、摊铺机、洗刨机、打桩机、压桩机、钻孔机、旋挖机械、涂料喷刷机、凿岩机、破碎机、矿山电瓶车、带式运输设备、塔式起重机、轮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卷扬机、施工升降机、涂料喷刷机械、地面修整机械、擦窗机、叉车、铲车、牵引车、摆渡车、堆高机等。

二、编码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当前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后续实行动态更新。

三、编码登记方式

1.机主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或产权人使用微信扫描微信小程序进入“湖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并按登记流程自主填报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待审核。若审核未通过,需按平台提示重新录入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2.统一编码。根据全市工作安排,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湖南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协会上门免费喷码(凡业主自愿要求悬挂金属标牌的,由湖南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协会统一制作,标牌制作费用需自理),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机主联系湖南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协会进行喷码,2021年1月1日之后动态更新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机主向市级申请进行喷码。凡是需外出其他省市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资料齐全并已注册的,可以预约喷码,未编码登记的外来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我县辖区内作业。未取得环保登记号码的新购置机械、外地转入机械、机械信息发生变更,机械所有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报登记编号。

四、监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其余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通过污染治理并经检验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检测报告,报生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补办变更手续,并依法追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的责任。

五、咨询电话

业主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或及以下机构。

1.永兴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郭女士,联系电话:0735-5568829

2.湖南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协会

罗先生,联系电话:0735-2855119    13875550936

永兴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责编:曹向阳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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